🍓草莓 01

我在过去一两个月时,觉得吃草莓像在分食阳光。阳光本来从窗前透过,我的房子还有那种古典的、微微蓝到不那么清澈透明的窗纱。

我小时候,吃的是小草莓。说到底也是浆果,几乎一模一样,像草莓的袖珍版本,每一处都缩得精致细腻。在摊头上用纸包着,纸微微黄,周围随便有些时鲜杂货,从今日往回看,浮泛着灰扑扑的花色。小草莓很贵,比一只松塔攒进上百颗的小松子、一串串小粒的李子都贵些,因为——这是很难摘的,我妈妈说:是原始森林,有熊瞎子,走进去的人要小心翼翼地背着猎枪。

 

现在变成大姑娘,可以吃大草莓。这是好顺畅的逻辑,像我喜欢的那些印象,暮鼓晨钟、溪茶饮风那么清晰透明。五月已经没有草莓,它的季节在记忆的反复涂抹里已经结束。这时候,我还是可以摸到阳光。

草莓是阳光的汁液,而为它输送甜分的茎叶吸吮的是阳光下饱含春的温度的露水。我裸露的皮肤接触到的是骤降的将夏的雨水。我喜欢吃草莓,喜欢它刚刚洗净,湃在洁白的瓷碗上的感觉。我是一个遭遇了春天的凡人。我是如此切近于阳光,雨露,大地。

 

喜欢一种水果,好像是习性,也可动用一种庄严的叙事,称之为宿命。即使我长到这么大——或者更大,依然不能抵御最原初的诱惑。我们常形容食用这样的美丽,像吃花瓣。但花瓣没有爆裂的酸味,没有这样的甜美,永不使人厌倦。长裙上有草莓的污渍,衣袖有它蒂的鲜嫩的绿色,手指上有猩红的汁水。你喜欢遭受它的染污,好像你也浸润了它的香味。因为我喜欢古典,我也喜欢草莓,所以草莓非常的古典。🍓是玫瑰,是火焰。是漂亮的鬈发的少年,不独有发丝优美的弧度,眼睛也一同如黑夜幽沉。捧着他的里拉琴,惠泽了司音乐的神明的钟爱,他与它一起长长。是女性的唇舌,轻轻地红,点燃的青春的火炬。像黄昏时候的爱情。如同爱上一个男子,值得纪念的只有去爱的我,在明星间的照璨,背面春风的叹息。

 

还剩下一篮草莓。我把它们倒进水里。我知道我组织不好任何的告别,把我所有能掌握的美丽就此抛弃。它远远超过一个人每天应该食用的水果的总量。可以装进很大的盆,我的抱持似乎就是完全的拥有。

有一句著名的诗来形容这种唇舌的诱惑,“so sweet, so cold.”我是如此喜爱这种水果,喜爱它的颜色、它的肌理,它浸润在一整个美好季节里的味觉,以及它复杂的、对于青春的隐喻。而我在一切甜美的红色凋零时,可以很快忘记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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