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父亲,祖父,兄长。战争,死亡。
曹丕对她说。你的花冠,你的眼睛。
任小姐说,人们都该有一艘船。挂上霍乱的旗帜,大洋上飘着,毫不停留,彼此相望。
他们走下去。街上,马戏团。看到一个人挨饿,有四十八天。这都在他的胸牌上写好,一目了然,尽管关着表演者的铁笼外无人观看。任小姐笑了;她被取悦了。而曹丕觉得感伤。
路上被流浪者拦住了。他看到一男一女走在一起,说要为他们写诗。任小姐看着他,想要曹丕写诗。曹丕给他钱。流浪者说,blablablabla……(他写了,我不会写。任小姐听得百无聊赖。然后他们走开了。人的生命一时一刻,他们再不会踏足此地,涉入同一条河流。
任小姐说,等你当上了皇帝,就送我一颗天上的星星。
这种自燃的发光体真的对人有什么魅力么?曹丕说。何况爱人的誓约究竟有何兑现的价值?
任小姐笑说,我听见你跟旁的女人说,待她死了,你会把她的骨头洒在火星上。
她转眸道,那个占卜的女人说。二十年后。你会说的,也会有这个女人。
曹丕只好把她抱起来,任由她伸手向天空去。他手中有一对闪烁的耳环,在情人的谎言里大概可以拟作星星。
她在他臂弯里,肉体沉重,像湿透的月亮。她永远都不会得到它了。月亮在东山上。
嫁给他除了名和利上的好处,另外就是一种感情的羁缚。
他们在星光下接吻。任小姐耳垂上闪着钻光的石头,是人间发光的、最微末的东西。
曹丕说话。
我的父亲。我的祖父。我的兄长。我日落的港口。我剑尖上的红玫瑰。我爱你。那时候我还没有看到你。
任小姐说。我想要一颗星星。一颗,永恒的星星。
清晨的天辽阔,霜风四望,任小姐沿着洛川骑自行车,车筐前傍着一根坚硬的法棍面包。
她爱的少年人夜半站在水面上,天空下,像海鸟一样随水流去。
一朵玫瑰的记忆。一朵记忆的玫瑰。